4月25日傍晚,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公告,緊急宣布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自4月26日起,出口的非醫用口罩應當符合中國質量標準或國外質量標準。
口罩出口真是越來越嚴格了。
在全球疫情持續蔓延的特殊時期,為更有效的支持國際社會共同應對全球公共衛生危機,國家一直在加強對防疫物資的質量監管、規范出口秩序有關措施。
這不,距上次三部委發布5號公告、海關跟進落實第53號通知出臺還不到半個月,三部委在昨天傍晚又突然出臺了這份第12號公告。這次,連非醫用口罩都歸納到了嚴查范圍!
01公告具體內容
1、加強非醫用口罩出口質量監管
自4月26日起,出口的非醫用口罩應當符合中國質量標準或國外質量標準。
商務部確認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清單(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網站www.cccmhpie.org.cn動態更新),市場監管總局提供國內市場查處的非醫用口罩質量不合格產品和企業清單(市場監管總局網站www.samr.gov.cn動態更新),非醫用口罩出口企業報關時須提交電子或書面的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聲明,確認產品符合中國質量標準或國外質量標準,進口方接受所購產品質量標準且不用于醫用用途,海關憑商務部提供的企業清單驗放,對不在市場監管總局提供的企業清單內的,海關接受申報,予以驗放。
對4月26日之前已簽訂的采購合同,出口報關時須提交電子或書面的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聲明。
2、進一步規范醫療物資出口秩序
自4月26日起,產品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出口企業,報關時須提交電子或書面聲明(出口醫療物資聲明),承諾產品符合進口國(地區)質量標準和安全要求,海關憑商務部提供的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生產企業清單(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網站www.cccmhpie.org.cn動態更新)驗放。
以上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措施將視疫情發展情況動態調整。
02公告內容解析
簡單來說,這次政策主要針對兩大板塊,一是非醫用口罩,二是醫療物資。
1、自今日起申報出口的非醫用口罩,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要求:
要求一:必須在商務部確認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清單內,或者符合國內質量標準;
要求二:不可以在市場監管總局提供國內市場查處的非醫用口罩質量不合格產品和企業清單中;
要求三:買方和賣方必須同時簽署《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聲明》。
從公告中提及的《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清單》來看,非醫用口罩也必須取得進口國官方的注冊和企業準入。換句話說,就是對出口產品的監管責任主要在進口國,只要進口國認可了產品或生產企業,中國海關就沒必要再做限制性措施。
2、出口在之前公布的2020年第5號公告的醫療物資范圍中的產品時,在公告的基礎上增加兩個要求:
要求一:在商務部提供的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生產企業清單內;
要求二:提供出口醫療物資聲明。
即,企業必須要有中國的醫療器械注冊,還要符合境外的標準認證或注冊,并且納入了國外官方準入清單。
03相關重要清單及聲明附件
本次公告中共涉及到以下重要清單及聲明。
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清單
(清單動態更新,圖片為目前最新清單,更新日期為4.25)
可以看到,目前符合要求的企業數量還不是很多,大家在選生產商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認準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網站公布的清單中的企業, 別賠了夫人又折兵。
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聲明(中英文)
出口醫療物資聲明(中英文)
整體看來,這項政策可說是對以口罩為主的防疫物資出口祭出的最為嚴格的措施!
上周大批量賣家因為賣口罩被永久封號、永久凍結資金還歷歷在目,多家貨代甚至暫停接收口罩醫療物資。這次政策發布,不知道又要讓多少口罩賣家痛心疾首。不過,這對大量普貨賣家而言也許是個利好消息,畢竟以往防疫物資出口占據了絕大部分的航空倉位,普貨賣家的出價根本無法與口罩相比。(來源:易倉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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