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術語的作用
1、有利于買賣雙方洽商交易和訂立合同
2、有利于買賣雙方核算價格和成本
3、有利于買賣雙方解決履約中的爭議
術語解析:
FOB: 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并及時通知買方。
本條中風險轉移規則已經《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修改,裝運港貨物裝運上船后,風險轉移給買方。(由于2000年解釋通則規定之越過船舷風險轉移,是否越過船舷不便于舉證,故而修改。)
C&F: 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的條件租船訂艙并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將貨物裝上船并及時通知買家。
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保險費、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條件租船訂艙并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并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
FCA: 即“Free Carrier"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是“貨交承運人”。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交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處置,及時通知買方。
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并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后,在約定的時間和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處理,并及時通知買方。
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并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負責辦理保險手續并支付保險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后,在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照管,以履行其交貨義務。
EXW: 即 “EX Works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工廠交貨(指定的地點)”。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其所在處所(工廠、工場、倉庫等)將貨物置于買方處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貨義務。
FAS: 即"Free Alongside Ship"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裝運港將貨物放置碼頭或駁船上靠近船邊,即完成交貨。eliv
DAT: 即“Delivered At Terminal (insert named terminal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其中文含義”運輸終端交貨“。使用該術語賣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運輸終端,并將貨物從抵達的載貨運輸工具上卸下,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DAP: 即"Delivered At Place"(insert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目的地交貨(插入指定目的港)。使用該術語,賣方必須簽訂運輸合同,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內的約定的點所發生的運費;在指定的目的地將符合合同約定的貨物放在已抵達的運輸工具上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