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稅金是工業企業因發生銷售業務而在銷售環節繳納的、直接從銷售收入中支付的稅金。包括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產品稅按照產品的銷售收入和相應的產品稅率計算,增值稅按照產品銷售收入中相當于增值額的部分 (產品銷售收入扣除其中外購的原材料等項目價值后的余額) 和規定的稅率計算,營業稅按照加工修理等工業性作業和運輸等非工業性勞務的收入和規定的稅率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產品稅、增值稅的稅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
銷售稅金及附加包括:
消費稅
營業稅(已于2017年廢止 )
城建稅
資源稅
教育費附加
商品及服務稅(俗稱銷售稅)
商品及服務稅( GST ) 也可稱為消費稅( Consumption Tax ) 。因為有關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商品及服務稅并非生意經營的成本,但稅額是經營者負責代政府徵收及繳交,所以經營者對此稅制應要有一定的知識。商品及服務稅(GST) 將適用于大部份商品及服務銷售活動,是一種多重階段的稅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