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西蘭金融市場管理局(FMA)
FMA取代了原來的證券委員會,并且接管了新西蘭政府的經濟發展部的一部分職能,比如FMA可以監管新西蘭政府的預算,也履行了一部分公司注冊處的功能。
FMA監管的范圍很廣,包括產品提供者、基礎設施提供者、顧問和全權管理人以及前線監管機構。
FMA也對證券交易所、財務顧問、經紀人、審計師、受托人和發行人(包括KiwiSaver的發行人和退休金計劃)進行監管。FMA與新西蘭儲備銀行(RBNZ)共同監管新西蘭的指定結算系統。FMA是新西蘭金融監管委員會的成員。
機構職能
1、審核及頒發金融服務機構營業許可;
2、監督金融服務機構運營,接受投資者對金融機構的投訴;
3、調查及執法,例如針對提供虛假信息的金融機構,FMA有權吊銷其執照;
4、政策及引導,提供信息以協助公司依法展開金融活動;
5、教育與普及,FMA與社會組織合作幫助投資者遠離金融欺詐,做出正確的投資決定。
新西蘭金融市場管理局(FMA)主要業務:
1、為新西蘭政府制定金融市場運行的政策,并進行有效的引導;
2、監測和管理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并向符合規則的對象頒發相應的牌照;
3、反洗錢、打擊黑錢、打擊恐怖主義資金;
4、調查金融市場,執行規定;
5、對金融市場的參與者提供信息,并進行規則教育與指導;
6、監測新西蘭金融市場的運行情況,確保其健康有序;
7、接受投訴和建議,并在規定時間內給出回復;
8、對金融市場所有的行為進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