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美標需要提供的使用證明是指什么
在申請美國商標的過程中,申請人需要提交美國商標使用證明作為商標在美國銷售的證據,使用證明還必須證明該商標自提交聲明之日起已在商業使用。提供使用證明有幾種方式:像亞馬遜或ebay的銷售鏈接、獨立站、在售產品包裝圖等這些都是可做為使用證明去提交。
提交的證據包括:
1、4-6張帶有商標名稱的產品照片或產品包裝照片。
2、在美國可以正常參觀的銷售鏈接需要反映相應的產品和商標名稱。
3、提供真實的銷售記錄證據(網上交易記錄或銷售合同、發票)。
建議提供全英語使用證據。如果不能提供全英語,則必須提供相關文本的英語翻譯。也就是說,選擇英語所占比例較大的證據,中文更容易翻譯;
使用證據上的商標應明確且明顯,且必須與申請/注冊的商標相同;此外,如果英文字母被聲明為標準字體,則證據上的英文商標可以使用大小寫。粗細體等英文字母與申請/注冊商標略有不同,但字體應在傳統英文標準字體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