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選擇多個歐洲授權代表嗎
歐盟授權代表的指南文件MEDDEV2.5-10要求,一個公司可以有多個授權代表,但是同一個產品有且只能選擇一個歐盟授權代表。
歐盟授權代表是指由位于歐洲經濟區EEA(包括EU與EFTA)境外的制造商明確指定的一個自然人或法人,該自然人或法人可代表EEA境外的制造商履行歐盟相關的指令和法律對該制造商所要求的特定的職責。歐代法規設立的初衷,是為了方便追溯責任,一旦貿易商所銷售的產品出現重大事故或產生其它責任,執法機構可以很快地在本國找到代理人(也可以理解為擔保人/擔保公司)進行追責,免去了跨國溝通的語言障礙、執法障礙、處理時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