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歐盟商標可以在那一些國家使用
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歐盟商標可以在26個歐盟成員國使用,具體成員國如下: 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波蘭、捷克、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愛沙尼亞、立陶宛、馬耳他、塞浦路斯、羅馬尼亞、保加利亞。
注意:英國已于2020年1月31日正式脫歐。
歐盟商標注冊好處
①注冊費用較低:只須申請注冊一次,即可在整個歐盟的二十八個成員國使用該商標;
②商標保護更全面:集中保護,保護范圍廣,商標爭議處理方便。一件商標注冊可獲得歐盟28個成員國的保護;
③撤銷保護:商標在歐盟的任意一個國家使用就可以對抗來自撤銷五年不使用的商標的撤銷申請;
④巴黎公約優先權:同一商標用于一種或多種指定商品或服務名稱,在巴黎公約成員國申請后6個月申請共同體商標時,可享有優先權;
⑤優先權:已經在一個歐盟成員國公布的注冊商標,在申請歐盟商標時,可請求優先申請注冊權。
⑥新型商標:不但詞語、標識、圖形等傳統商標可獲得注冊,聲音、氣味、產品外觀及構造等新型商標,也可申請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