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跨境電商規模逐年擴張,覆蓋了全球絕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快速增長給賣家帶來了紅利,也帶來了問題。由于國內知識產權制度建立時間不長,大家對于知識產權侵權的意識并不強,很多賣家在選品、做Listing時借鑒了他人的經驗和說法,比如使用了網絡圖片,但并沒有意識到這是一種侵權行為,導致知識產權侵權問題頻繁發生。同時,在國外遭遇不良競爭時,被人用知識產權的武器攻擊地毫無還手之力,似乎我們除了繳納和解金之外,沒有更好的手段。
成功不可以復制,但失敗卻可以避免。今天,我們收集了在處理跨境電商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的一些經驗,與大家分享,讓您在跨境的路上少走一些彎路,多避開一些雷坑。
在亞馬遜運營的賣家,都非常清楚收到亞馬遜知識產權投訴后所面對的情況,更有GBC等律所,在美國對賣家提起大規模的知識產權訴訟要求平臺凍結賣家在PayPal賬戶的資金,過去兩年非常具有影響力的雪花片、指尖猴子、PopSockets手機支架等事件中,賣家損失可見一斑。
近期再次升級的中美貿易戰,美國總統在4月初簽署了一份文件,要求國土安全部、商務部和司法部在210天內針對電商平臺售假和侵權問題給出解決方案,導致海關對于知識產權侵權高發的產品進行查處,很有可能你的產品還未來得及進入市場,就已經被政策拿下。
那么,亞馬遜賣家該如何應對高發的知識產權問題?
目前大部分賣家對于知識產權的概念可能還是比較模糊,甚至遇到投訴也不知道是侵犯了別人的什么權利,其實常見的侵權投訴有以下幾種:
1. 產品圖片侵權,在編輯Listing時,使用的產品裝飾圖片、產品的使用場景圖片、背景圖片侵犯他人版權,或者在購買了商業用圖,使用期滿后沒有進行續費導致版權侵權。
2. 產品關鍵詞侵權,在介紹產品時使用的某個具體詞匯,如適用于iphone的某類配件、Frisbee等行業通用詞。
3. 產品侵權,產品本身侵犯了他人的知識產權,如產品外觀與他人外觀專利相似,產品上特殊的花紋侵犯了他人的版權等。
無論是收到侵權投訴還是侵權訴訟,拖延只會讓你喪失機會而不會等來轉機。對于收到侵權投訴或訴訟的賣家而言,即使你知道律師處理的步驟也并不代表你可以依此步驟獲得同等勝利的結果。作為一個商業人,更應當從投入產出比的角度進行判斷,哪種方式才是最具可行性的方案。
1.初步判斷是否有必要進行抗辯
從商業的角度,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規。但所有的犯規是否都是真正的犯規?未必如此。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基于知識產權申請流程可能出現的漏洞,即使對方手中持有權利,對你發起進攻,其權利未必是真正的權利,你也未必是真正的犯規。
此時,你需要評估的是這個產品給你帶來的利潤是否是巨大的,是否愿意為其投入更多以維持利潤。
2.與專業人士商量應對方案
賣家在亞馬遜的投入不會因為產品下架而停止,每日倉儲費用,已付出的物流費用,等待就是持續的虧損。
對于侵權投訴或訴訟,最有效的方式是盡快找到具有處理此類案件的律師磋商解決辦法。當然,你要向律師明確表達你的訴求,恢復Listing?解封賬號?應對訴訟還是和解了事。
3.權衡利弊,做出判斷及決策
最后,切勿輕易放棄,在得到律師報價后,判斷并決定是否要繼續進行侵權分析,抗辯及申訴。
相比了解如何應對侵權投訴,賣家更重要的是在選品和運營時有針對性的進行規避,防患于未然,才是上策。具體可參考如下方法:
1. 對Listing及search terms的關鍵詞是否為注冊商標進行排查
2. Listing使用原創類圖片和描述,如外包美工處理,需要了解其是否使用商業圖片,需按時付費。
3. 請專業人員進行外觀和專利方面的檢索來評估風險
4. 提高客服知識產權意識,對使用其他產品圖片進行非常規產品詢盤時,要提高警惕,謹防釣魚。
上文講解的都是如何應對及規避侵犯他人權利,但是預防、應對都不如權利在手。知識產權絕不是簡單地提交申請,如何合理進行布局形成保護壁壘、如何提高申請質量,讓權利確實可行,才是申請知識產權的終極意義。因此,我們建議在申請知識產權時,應當從以下幾方面綜合考慮。
1. 商標、外觀、專利、版權多方面綜合布局
對自己的同一產品進行不同權利的綜合布局,全方位保護自己的產品。比如一款電子產品,除了對其品牌名稱申請商標保護,還可就其外觀形狀申請立體商標和外觀保護,并對其內部結構申請發明專利保護;
2. 局部外觀、整體外觀、系列外觀搭配申請
針對外觀來說,還可以局部外觀、整體外觀、系列外觀進行保護。組合申請的意義在于不僅僅保護了當前產品、更進行了擴充性的保護,讓競爭者很難去繞過你的外觀保護范圍。
3. 巧用優先權
商標和外觀都享有6個月的優先權期限,而專利更是享有12個月的優先權期限。你可以充分利用這6-12個月的時間考察市場,決定是否要在其他國家進行保護。同時,在申請時享受優先權的保護期限,使審查機構對于新穎性時間的要求放寬6-12個月。
跨境路漫漫,知識產權常相伴,要知道法律的天平總是傾向于善于利用他的人!
(編輯: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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