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9 08:55
據瑞士聯邦政府網站消息,瑞士與香港自由貿易協定將于2012年10月1日生效。該協定系今年3月在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框架下與香港談判達成,9月14日獲瑞聯邦委員會批準。該協定包括工業品和加工農產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知識產權保護和貿易與環境的規定。EFTA還與香港簽訂了一個關于貿易與勞工標準的協定。按慣例,關于基礎農產品的內容,由EFTA成員國獨立談判并簽署平行的雙邊協議。該協定實施后,瑞士對港出口產品和香港對瑞出口的工業品將享受零關稅,香港對瑞出口農產品享受優惠稅率。在服務業部分領域,瑞企業在香港可享受超出WTO和GATS規定的市場準入條件和國民待遇。
根據瑞方統計,2011年瑞士對港出口79億瑞郎,主要是鐘表、珠寶和機械產品;瑞士自港進口18億瑞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