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12-02 17:23
FCC全稱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直接對國會負責,通過控制無線電廣播、電視、電信、衛星和電纜來協調國內和國際的通信,負責授權和管理除聯邦政府使用之外的射頻傳輸裝置和設備。
根據美國聯邦通訊法規相關部分(CFR 47部分)中規定,凡進入美國的電子類產品都需要進行電磁兼容認證(FCC認證);目前,美國已連續幾年成為我國第二大貿易伙伴,中美貿易額呈逐年上升趨勢,因此對美出口不容小覷,美國的產品技術標準、進口法規的嚴謹堪稱世界第一,了解美國市場準入規則將會幫助我國產品進一步打開美國市場。
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管理進口和使用無線電頻率裝置,包括電腦、傳真機、電子裝置、無線電接收和傳輸設備、無線電遙控玩具、電話、個人電腦以及其他可能傷害人身安全的產品。這些產品如果想出口到美國,必須通過由政府授權的實驗室根據FCC技術標準來進行的檢測和批準。進口商和海關代理人要申報每個無線電頻率裝置符合FCC標準,即FCC許可證。
其中FCC認證的模式有:VOC、DOC和ID三種。
(來源:出海記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