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奈兒(中國)貿易有限公司新增一條行政處罰信息,違法行為類型為“因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發布虛假廣告”,被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20萬元,并責令停止發布。
這并不是香奈兒公司第一次被行政處罰。
2017年,因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香奈兒(中國)貿易有限公司被沒收物品;沒收違法所得414341.4元;罰款130萬元;責令停止銷售。
電商廣告如何判定虛假宣傳?1、什么是虛假宣傳呢?
虛假宣傳是指商業活動中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或者服務做出與實際內容不相符的虛假信息,導致客戶或者消費者誤解的行為。虛假宣傳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違反公認的商業準則,是一種嚴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2、那么虛假宣傳需要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呢?
(1)經營者(廣告主)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醫療機構有前款規定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除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吊銷診療科目或者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2)廣告經營者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應設計、制作、代理、發布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并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紀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并可以由有關部門暫停廣告發布業務、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有本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的行為的,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先行賠償。
(來源:K哥聊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