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們收到客戶多次咨詢,是否應該注冊35類商標。
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似乎很多代理機構都在大力推薦注冊35類商標。
難道35類商標成為了開公司的標配,是超級商標?干了十年商標的我,竟然不知道?我不由得開始汗顏。
經過多方查證后,我發現,35類商標并沒有變異,它跟其它類別一樣,還是一個普通的類別。
35類開始火了,這是事實。
原因可能很多,比如某些代理機構純粹以拉業務的動機鼓動客戶申請,至于客戶實際業務是否真的需要,則很難說。
當然,也有客觀的原因——35類服務項目與商業世界的“廣關聯性”。
在全部45個類別的商品和服務中,35類是一個很特別的存在,因為它幾乎可以和任何領域,任何行業產生關聯。
根據《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的說明,35類主要包括個人或組織提供的服務,主要目的在于:
(1)對商業企業的經營或管理進行幫助;
(2)對工商企業的業務活動或商業職能的管理進行幫助;
(3)廣告服務。
可以說,只要你開門搞企業,做生意,大到世界500強,小到路邊小攤攤,都有可能用到35類的服務。
我們認為是后者。
嚴格來講,只有專門為其它企業或組織提供商業支持服務的主體才有必要注冊35類。比如:
你是開廣告公司的,你需要注冊35類的“廣告”服務等;
你是開咨詢公司的,你需要注冊35類的“商業管理咨詢;商業組織咨詢”等服務;
你是開外貿公司的,你需要注冊35類的“進出口代理”等服務;
你是開超市的或者電商平臺的,你需要注冊35類的“替他人推銷;為商品和服務的買賣雙方提供在線市場”等服務。
但是,如果你僅僅是上述這些公司的客戶/用戶,是花錢購買35類服務的買家,你其實不需要注冊35類的。比如,你聘請一個會計師事務所給你做審計,出財務報告,你不需要注冊35類的“會計;財務審計”等服務。
或者,你是自己給自己提供上述服務,你也不需要注冊35類。比如,你自己組建網站,微信賬號宣傳推廣自己的產品,不需要注冊35類的“廣告宣傳”服務;你自己開一個商店賣自己的產品,不需要注冊35類的“商業櫥窗布置;替他人推銷”服務。
注冊35類:無奈的必要性
但從實際層面看,一些并非提供商業支持服務的企業/組織的確也有必要注冊35類的“替他人推銷”服務。此時的注冊,既是買一份保險,避免被人投訴商標侵權;也是建立一個防火墻,防止被別人搭便車。頗有點無奈的自救。
我們認為,分兩種情況:
(1)在售賣自己的產品/服務時,因為實際需要而搭售其它企業/組織的產品,比如:如果餐館在正常提供餐飲服務的同時,也銷售其它企業組織的產品,如:飲料,酒水,預包裝食品等,最好注冊35類的“替他人推銷服務”。
不然,他人注冊了35類商標后,可能會對餐館搭售他人產品的行為提出投訴或訴訟。雖然是否侵權,尚待行政機關或法院認定。但畢竟惹上官司,還是很費時費錢的,不如一開始花千把塊錢注冊了了事。
(2)如果需要在電商平臺開店鋪銷售自己的產品,最好也注冊35類的“替他人推銷服務。
說實話,我們真心不覺得有這個必要,因為開網店賣的是自己的產品,而不是“替他人推銷”,賣別人的產品。但是,如果有人將你的商標注冊在35類上,然后用這個商標做店名,開個網店賣他人產品,容易讓消費者誤認為這個網店賣的產品也是來源于你,產生誤認。因此,為了防止被搭便車,最好也注冊35類服務。
(編輯: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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