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0 13:50
IFB是投標邀請書,是指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的通知。
IFB的內容有:
在項目招標中,經資格預審合格的(適于公開招標)或者通過市場調查后具備投標資格的(適于邀請招標),并有投標意向的投標人,在接到投標邀請書后,應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購買招標文件。
邀請書的主要內容有:被邀請單位的名稱、發售招標文件的時問和地點、整套文件的售價、投標截止的時間、投標標書送達的單位名稱和地址、告知遲到的投標標書和未按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標書將被拒絕,以及告知本合同工程項目公開開標的時問和地點,并申明投標人收到本投標邀請書后要以書面方式告知招標人。
邀請招標和公開招標的投標邀請書,上述內容基本相同,差別是邀請招標還包括招標項目的項目法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名稱、資金來源和額度、項目批準文號,以及招標項目的位置、主要項目、工作內容、主要工程數量和工期要求等。
投標邀請書發出的時間是:
經資格預審的公開招標是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后(一般為7天或14天),按規定的時間反饋已收到通知并告知有興趣參加投標后,發出投標邀請書;未經資格預審的邀請招標是通過市場調查,并對有興趣參加投標的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發出投標邀請書的前提是招標文件已準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