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歐洲各國加大了對于中國賣家注冊VAT的審批力度,特別是英德法這三個國家注冊時效明顯慢了很多,其實這都是因為雙方矛盾引起的,中國賣家要利潤,歐洲稅局要收稅,這幾年間有個大概統計,中國賣家偷稅金額高達540億歐元。所以歐洲各個國家的稅局已經重視起來了。今天james就先分析一下德國的罰款問題。
◆ 1. S?umniszuschlag §240 AO 滯納金
這個應該是在德國稅務事宜里最常見的罰款了。滯納金就像字面意思一樣,是因為延遲繳納稅款所導致的稅務罰款。
它的計算方式為:
應付稅款(十位數字均舍為50或0)*1% *從稅款應付到期日的下一天開始計算,一直到最后匯款的日期,中間所涉及到的月數。
舉例說明:
公司ABC 2月所申報的增值稅為5643歐元,根據稅法規定,需要在3月10日之前繳納稅款。公司ABC最終在當年4月17日通過銀行轉賬繳納了賬款。
所產生滯納金為:5600歐元(十位小于50直接舍掉)* 1% *2個月=112歐元
注:3月11日到4月10日為第一個月,4月11日開始為涉及的第2個月,所以一共有兩個月。
◆ 2. Versp?tungszuschlag §152 AO 延遲遞交稅務申報罰款
(其中包括:個人所得稅申報、企業增值稅申報、企業所得稅申報、企業營業稅申報等)
對于個人或者企業來說,如果他們有義務遞交稅務申報,卻延遲遞交(如果因不可控原因而延遲,有其它政策),這將有可能產生延遲遞交稅務申報罰款。這里的有可能也是稅法上所寫的,通俗來說,就是每個稅務局的工作人員自己有權利去決定,這個晚交稅務申報的個人或者企業是否讓繳納這個延遲遞交申報罰款。與此同時,德國稅務師為了為客戶爭取到最大的利益,我們一般會為客戶與稅務局溝通、申訴,盡量免除全部或部分客戶的這部分罰款。
它的計算方式為:確定稅款 X 10% (10%為最高罰款百分比,一旦開出“罰單”,此罰款最低為每個月25歐元,最高上限為25000歐元)
舉例說明:
劉先生2017年的德國個人所得稅申報一直到2019年5月還未遞交。他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確定為20000歐元。最終他可能得到的罰款最高為:20000 * 10% = 2000歐元
最新稅法變更:從2019年開始,對于2018年應遞交的稅務申報,如果一旦延遲遞交,將自動直接出現罰款。具體條款,我們還需要等2019年新稅法頒發后,再進行詳細講解。
◆ 3. Zwangsgeld § 329 AO 強制性罰款
延遲遞交稅務申報罰款(Versp?tungszuschlag)大多數是和強制性罰款一起出現,它是一種對個人或企業盡快申報的一種強制性措施。在被確定強制性罰款之前,一般會收到一封關于Androhung von Zwangsgeld的稅務局信函,上面會警告,如果再不遞交稅務申報,則會進行強制性罰款。在最終確定罰款之前,只要遞交稅務申報,我們還是可以避免強制性罰款的。
沒有具體計算方式。對任意一個單項申報的罰款金額最高為25000歐元。
◆ 4. Zinsen 利息
正如銀行一樣,稅務局對于在一定時間內未收到的稅款會計算利息。如果個人或者企業的納稅通知書(Steuerbescheid)在申報年度結束后的15個月以后才收到,則稅務局會在繳稅額上每個月算0.5%的利息。同理,如果為退稅,則稅務局也會支付給納稅人或企業相應的利息。
計算方式:
0.5% *所需繳納稅款(十位數字均舍為50或0)* (納稅通知書已被公告Bekanntgabe的那一天 - 申報年度結束后的15個月)的完整月份
舉例說明:
納稅人陳先生2013年的個人所得稅申報在2016年初才遞交。2016年8月22日稅務局頒布了他2013年的納稅通知書(Steuerbescheid),2016年8月25日納稅通知書視為已被公告(Bekanntgabe)。對2013年的個人所得稅補交款項為10416歐元,團結互助稅金為618歐元,宗教稅為1130歐元。
最終需繳納利息為:0.5% *10400歐元*16個月= 832 歐元
注:2013年個人所得稅申報的利息計算從2015年4月1日開始,納稅通知書在2016年8月25日被視為已被公告,中間一共有16個完整月份。附加稅款如團結互助稅及宗教稅不產生利息。
PS:其實我們建議,對于委托稅務事務所申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來說,如果大概知道當年的稅務申報可以退回部分稅款,建議在法定最后期限的最后幾天讓稅務師遞交個人所得稅申報,這樣很有可能得到從稅務局的利息。德國現在銀行利息才在百分之零點幾,但是稅務局的利息為6%,實在不可多得。
小編結合現在國內大部分電商關于VAT補申報的事宜偷稅漏稅所會帶來的處罰講解。
偷稅漏稅最直接會導致罰款或者情節嚴重者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進行有效的自首行為(針對于中國跨境電商,有效的自首行為主要指從“開業”到現在的所有銷售額進行完整的補報):
偷稅額 < =25.000歐元,可以免除偷稅所帶來的處罰。
25.000歐元<偷稅額<100.000歐元,罰款將為偷稅額的10%
100.000<偷稅額<1百萬歐元,罰款將為偷稅額的15%
偷稅額>1百萬歐元,罰款將為偷稅額的20%
也就是說,對于VAT補申報,除了基礎的罰款之外,還可能會有相應的利息以及其它罰金出現。當然,如果有些賬號注冊時間不到半年,稅務師會為客戶爭取最大利益,極可能不會帶來任何的處罰。
德國是一個非常健全的法制國家,以上只是一些法律的懲罰措施。如果大家都按時遞交申報和繳納稅款,罰款就不會出現了。所以希望大家都按照德國現行稅務法規繳稅,這樣賬號也可以活的長久。
最后說一句,做稅務我們是認真的,YMS——你身邊的稅務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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