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積小特在知無不言論壇快樂沖浪時,發現一枚熱帖。UP主有幸做到大類第一,日出千單,卻慘遭無良同行惡搞。
跟賣、上差評、惡意投訴這些惡搞慣用伎倆,全都蜂擁而來。但最令UP主頭疼的是遭到惡意版權投訴,無良賣家的操作手法是將UP主的listing原本照抄,放在自己官網,并以此為依據,去進行侵權投訴。
無獨有偶,剛刷完熱帖不久后,積小特就收到了類似的反饋↓↓↓
賣家朋友的亞馬遜店鋪經營得有聲有色,做到了市場第二,但卻被無良同行惡意版權投訴。自被投訴之后,生意一落千丈,店鋪效益慘淡!
惡意版權投訴的情況還是比較少見的,一般都是商標或專利侵權投訴。由此看來,無良同行的惡搞手段升級了。
知識產權侵權無小事,一旦被投訴成功,輕則下架listing,重則店鋪被封、資金凍結,賣家朋友們不得不防。
版權侵權,“全軍覆沒”
商標和專利一直都是亞馬遜賣家群體提及的高頻詞匯,版權反倒較少提及。但其實針對電商賣家而言,版權侵權更具殺傷力。
商標和專利都有明確的類別,一旦被訴侵權,只是同類商品受難,但是版權卻不然。版權沒有類別限制,牽涉范圍十分之廣。
想必還有賣家記得去年的獨角獸版權侵權案件,使用Flower Unicorn 小花獨角獸和Star Unicorn 星星獨角獸兩個圖案的賣家均被起訴,不管是什么產品,都難逃“劫難”,據不完全統計,被告店鋪超200家。
何為版權?
版權即著作權,是指作者以及其他權利人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等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總稱。
著作權人可以為作者或是經作者同意,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版權遵循自動保護原則,即版權自作品創作之日起自動產生。
版權登記的優勢
1. 雖然版權遵循自動保護原則,但卻存在一定的不足。版權登記能彌補自動保護原則的不足,明確版權所有人,有利于判斷版權狀態,便于進行商業交易。
2. 版權登記可維護版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遇到著作權糾紛時,版權登記證書可作維權證據。同理,版權登記證書也可作為投訴侵權的法律依據。
3. 版權登記受版權保護國際條約《伯尼爾公約》保護,只要在任一成員國首次發表作品,該作品在其他成員國能受到保護。截止到2019年7月份,該公約締約方總數達到177個國家。
4. 版權登記耗時短,下證時間快。美國版權登記約8-10個月可以下達紙質證書;中國版權登記6個月左右可以下達紙質證書,加急可至1-2個月內下證書。
5. 在注冊商標的同時,申請版權保護,因為版權登記下證時間快,如果在商標流程中駁回了,版權登記證書可以用作證據材料使用,讓商標駁回復審成功。
6. “商標版權化”會保護連續三年不使用的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的商標會面臨“撤三”的危險,但是在“商標版權化”的保護模式下,商標權人的商標即使因為長期不使用而被撤銷,也會基于創作者享有的著作權而禁止他人繼續利用。
劃重點
對于企業而言,若想保護自身權益,需要從商標、專利、版權三個方面進行全面布局,才能夠帶來最大程度上的保護,反之,缺少任何一方的布局,都有可能影響企業發展。(來源:積特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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