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7 11:53
近日美國商標官網發布一項關于使用證據提交的新規,如下圖:
(官網截圖)
由于某些友商對美國商標注冊新規理解上有些誤解,附友商截圖:
(某友商朋友圈截圖)
(某友商朋友圈截圖)
凱德盟做以下三點修正:
1、如果提供網頁截圖(如亞馬遜銷售截圖)作為使用證據,則需提供相應網頁鏈接以及鏈接生成日期;
2、如果提供產品圖片作為使用證據,則需提供帶logo使用證據。
3、注意:不是所有證據都必須提供鏈接,網頁鏈接只針對提供網頁截圖(如亞馬遜銷售截圖)作為使用證據的,就必須要提供鏈接。
新政策將于2020.2.15實施。
另,再補充部分使用證據要求:
1、對于網頁鏈接或產品鏈接,上面一定要是全英文,不能出現中文,鏈接上的產品需要是可買狀態。
2、產品第一次在亞馬遜上架時間不能遲于商標申請日,具體可在product information那里查看。
3、銷售訂單、賬單等,都必須是英文的,否則官方也會要求翻譯成英文,這樣既麻煩也耗時。(來源: 凱德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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