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澳大利亞,當你走進一家服裝店時,你會發現該店員工往往都穿著該店正在銷售的當季服飾。最近,在澳大利亞,有許多零售商就要求員工要穿戴自家商店的服飾,而員工還得花錢購買這些昂貴的衣服及珠寶,盡管老板有給予一定的折扣。不過,店主的這種行為在澳洲被認為是違法的。
雨果網從“澳洲新快網”6月28日的報道中獲悉,澳大利亞部分零售商違反法律,要求員工在工作期間穿戴自家品牌的服飾,而員工被迫用工資購買這些昂貴的衣服及珠寶。
包括Lovisa、Forever New和Diva的澳洲大型連鎖品牌的員工抱怨道,為了達到公司要求,她們每月都需要拿出大部分工資購買最新款的服飾。
雖然這些員工通常可獲得自家商店的折扣價,但根據澳大利亞《公平工作法》,若雇主要求員工在工作期間穿戴特殊物件,雇主則必須免費提供這些物件或者給員工報銷購買這些物件的花費。
澳大利亞公平工作監察委員會表示,被迫穿戴特殊物件上班的員工將有6年的時間向雇主提出報銷申請。
據報道,柏蘭德是大型珠寶連鎖Lovisa的員工。近日,她向該公司的首席執行官亞特斯提出投訴,并成功獲得報銷。
21歲的柏蘭德被要求在上班期間佩戴Lovisa的五件套,包括發飾、項鏈、耳環、戒指和手鐲。這些飾品必須是在店內有售的當季產品。柏蘭德估算,即使公司向她提供50%的折扣優惠,她還得拿出64%的工資去購買這些昂貴的飾品。
柏蘭德認為,她面臨的問題廣泛存在于整個Lovisa乃至澳洲的整個零售業。因為許多零售業員工都不清楚自己的權利。她亦希望Lovisa不但能為她報銷費用,還能采取更多行動。
Lovisa的一名發言人則表示:“我們已主動聯系該小組的組員,并聆聽了他們的疑問。我們將在本周前解決好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