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eBay免費重新刊登物品規則?
一般而言,eBay刊登費是不予退還的。如果物品結束時沒有人中標,或是第一次遭人棄標,就符合重新刊登物品的退款條件。如果該件物品在第二次刊登時成功賣出,eBay便會退還重新刊登的「物品刊登費」。
注意:你必須使用正式的重新刊登功能才能獲得物品刊登費退款。例如,如果將原物品的資料復制并貼到新刊登物品中,我們將無從得知你是否重新刊登物品,你就無法收到退款。
二、如何重新刊登eBay物品
1. 登入eBay。
2. 按任何 eBay 網頁頁首的「我的 eBay」。
3. 在「所有出售記錄」欄下,按「未賣出的物品」連結。
4. 按「重新刊登」連結。
你也可以從結束物品的物品頁面按「重新刊登」連結。
三、退款的一般條件
● 必須是物品第一次重新刊登,同一件物品第二次之后的重新刊登均不符合退款條件。
● 你必須要在原始刊登物品結束日起 90 日內,重新刊登物品。
● 不管是原始刊登物品還是重新刊登的物品,都必須是以「一般拍賣」或「一口價」形式刊登,不能是「商店存貨」物品。
● 不管是原始刊登物品還是重新刊登的物品,物品數量都必須為一件,不能是「多重物品」或「荷蘭式」拍賣。
● 重新刊登物品的起標價,不能高于原本刊登物品的起標價。
● 如果原物品沒有底價,重新刊登的物品也不能有底價; 如果原物品有底價,重新刊登的物品的底價不得高于原物品的底價。
● 重新刊登的物品結束時必須要有中標者。如果物品在第二次刊登時仍未售出,我們便不會退回「物品刊登費」。
● 符合條件的棄標物品,如果重新刊登并成功售出,將自動收到標準的重新刊登費退款。有關更多資料,請參閱棄標處理程序。
如果原物品遭人棄標:
請務必就原物品進行棄標處理程序,你才能收到eBay物品刊登費退款。
此規則只適用于刊登費,并不適用于特色功能如粗體字、框線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