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8 08:48
據《金融時報》近日報道,歐委會正計劃出臺原產地標簽新規定,要求生產商對其在全球范圍生產的商品標明生產地(Made in),否則將處以一定數額的處罰。
由于貿易全球化程度加深,商品生產鏈被分解于眾多國家和地區。根據新規定,在人力成本更低的國家完成商品大部分生產的,必須標明原產地國家。例如Iphone目前的標簽為“蘋果于加利福尼亞設計,中國組裝”,根據新規定則須標明“中國制造”(Made in China)。
該規定對歐洲不同行業領域影響不一,時尚、奢侈品行業會因此受益,強化其相對于低成本產品的競爭優勢,高技術通信設備商及主要在全球完成生產的行業將受到影響。一家德國體育服裝企業負責人表示,很多企業都在中國等地生產服裝、球鞋,產品質量優良,但新規定有可能減少其品牌優勢,損害他們的利益。
目前,新規定得到了歐委會消費者事務委員博格(Tonio Borg)和工業政策委員塔賈尼(Antonio Tajani)的支持,但在成員國中存在不同意見。分析人士指出,歐盟此前為促進形成單一市場,未強制要求商品標明原產地,德、英等支持自由貿易的北部國家認為原產地要求對進口構成稅收壁壘,不利于貿易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