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最近的一項裁決中,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取消部門支持汽車制造商特斯拉,叫停了由Capella Eood自2022年持有的早期歐盟商標(EUTM)“TESLA”。取消部門認定該商標申請屬于惡意注冊,出于投機策略,沒有真實的商業意圖,并旨在阻礙特斯拉在歐洲的運營,因此宣布該商標無效。該裁決進一步強化了EUIPO對抗商標搶注行為的立場,強調了申請商標時必須具備真實意圖和商業理由的重要性。
背景
2022年,特斯拉根據《歐盟商標條例》(EUTMR)第59(1)(b)條對“TESLA”歐盟商標(EUTM)提出無效宣告,聲稱該商標是惡意注冊。特斯拉指出,Capella Eood由一名被稱為商標“搶注者”的E.A.先生代表,其提交了大量投機性商標申請,意在阻礙合法注冊并借此勒索經濟賠償。特斯拉強調了E.A.先生系統性地利用郵箱公司、未支付費用以及戰略性轉讓等手段,通過構建阻礙性地位獲取經濟利益的行為。證據顯示,E.A.先生在反對程序中存在拖延行為,并且因特斯拉在電動車行業的顯著地位而對其直接進行針對性攻擊。
反之,EUTM持有人聲稱特斯拉的指控是誹謗且毫無根據。持有人辯稱,其商標靈感來源于與特斯拉無關的其他領域,在申請時并不了解特斯拉的運營情況。與此同時,持有人聲稱特斯拉多年來非法侵犯了其早期權利,并將特斯拉的行為描述為程序濫用。
取消部門的裁定
根據《歐盟商標條例》(EUTMR)第59(1)(b)條,惡意行為的評估基于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的意圖是否違背了誠實的商業和經營實踐。在判斷惡意時,取消部門參考了Sky and Others(C-371/18, EU:C:2019:864)和Koton(C-104/18 P, EU:C:2019:287)兩案,考慮了申請人的意圖、申請背景以及任何與商標申請相關的濫用或阻礙目的的跡象。惡意行為的證據包括缺乏真實使用商標的意圖、知曉第三方的在先使用,以及旨在妨礙合法利益的行為。
鑒于上述情況,取消部門認為以下事實表明EUTM持有人存在惡意行為:
1、申請的意圖與時間點:
有爭議的EUTM是在特斯拉獲得國際認可后不久提交的,特別是在特斯拉Roadster首次亮相后。申請的時間點表明EUTM持有人知曉特斯拉的聲譽正在不斷上升。至于其聲稱的“獨立靈感”來源(如一篇報紙文章或一張CD),被認為不可信,因為該申請與特斯拉的崛起時間吻合,并且針對的商品類別(如車輛及配件)完全相同。
2、投機性申請的模式:
證據顯示,EUTM持有人通過郵箱公司在不同司法管轄區進行了一系列投機性申請,這些申請往往在未完成注冊的情況下被放棄或撤回。這種有意為之的策略旨在針對第三方品牌建立阻礙性地位,反映出其系統性地利用歐盟商標體系以獲取經濟利益的行為。
3、程序性策略及缺乏真實商業活動:
證據還顯示,EUTM持有人采用程序性拖延策略,包括對商品和服務進行多次無意義的限制,以阻礙反對程序,時間長達近15年。同時,未提供任何可信證據表明與該商標相關的真實商業活動。商標在關聯實體之間反復轉讓且無商業合理性,這進一步表明其申請意圖是為了制造人為的障礙。
4、對特斯拉在先使用和聲譽的知曉:
在申請提交之前,奧地利及其他地區對特斯拉產品的大量媒體報道表明,EUTM持有人清楚了解特斯拉的運營和聲譽。其行為顯示出借機利用特斯拉在歐盟市場預期成功的機會主義動機。
5、偏離誠信原則:
根據調查結果,取消部門認定爭議商標的申請并無真實使用的意圖,而是旨在阻礙合法的商標申請并獲取經濟利益。這些行為明顯偏離了誠實商業實踐,違反了歐盟商標法所規定的公平和誠信原則。
結論
這一裁決與Sky and Others(C-371/18)等案例中確立的原則一致,將惡意定義為申請時的意圖違背誠信實踐。取消部門通過對意圖、背景及更廣泛行為的分析——借鑒了包括Koton(C-104/18)在內的案例——強調了投機性申請模式、使用郵箱公司以及程序性拖延的行為累積起來足以證明惡意。此外,該商標申請的機會主義動機——利用特斯拉聲譽的不斷提升——進一步支持了這一結論。
從實際角度來看,此次裁決強化了EUIPO對抗商標搶注行為的立場,并表明其繼續致力于維護公平競爭和打擊商標體系中的濫用行為。
(來源:跨境白武士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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