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境即退稅”,2025年國家給大家送上了9810開年大禮包!那針對9810報關監管方式,經常會有跨境賣家問小編自己是做亞馬遜FBA倉的,能否用9810出口報關?9810對比0110哪種出口方式更適合自己?退稅上有沒有什么難點,今天一次給大家說清楚。
“離境即退稅”,2025年國家給大家送上了9810開年大禮包!那針對9810報關監管方式,經常會有跨境賣家問小編自己是做亞馬遜FBA倉的,能否用9810出口報關?9810對比0110哪種出口方式更適合自己?退稅上有沒有什么難點,今天一次給大家說清楚。
國內發貨:先把貨批量運到國外倉庫(比如亞馬遜FBA倉);
國外零售: 貨到了海外倉之后,海外賣家下單,貨隨賣隨發 (FBA尾程配送)。
舉個栗子: 老王賣手機殼,用9810模式把1萬件貨發到美國倉,假設貨值100萬,老王家財務把退稅單證都整理好了,因此貨剛上飛機就能申請預退13萬的稅。等老外下單了,直接從美國倉發貨,物流快、消費者滿意,老王美滋滋。
但注意!這13萬是“預退稅”,實際賣完后要和稅務局對賬“多退少補”。
通過亞馬遜、TikTok等平臺用海外倉賣貨的生產型或外貿型公司,尤其是服裝、家居、3C等SKU多、復購率高的品類;
必須是一般納稅人,有進出口資質,且做過出口退免稅備案的企業;
9810適合介于初創和發展之間、布局海外倉需求、并且想做出口退稅的中小型賣家。
1、簡化流程:取消海外倉備案、簡化跨境出口單證申報
以前:跨境電商企業想走9810模式,把貨批量發到美國倉庫,再通過亞馬遜賣,必須先去提供企業登記表和海外倉登記表(需顯示海外倉地址、面積)等申請材料,到海關“登記備案”,審批流程耗時不說,不同口岸信息還不互通,比如上海備案的倉,深圳不認。
現在(2024年12月15日起):國家直接把海外倉備案取消了!全國標準統一,企業只需要完成公司注冊登記、進出口收發貨人備案及跨境電商資質備案等,就能直接用9810模式發貨到海外倉,不用再填一堆表格等審批。但企業要注意,雖然不用做海外倉備案了,發貨時要傳一個“訂倉單”電子數據給海關,說明貨要進哪個海外倉就行,數據必須真實,造假會被查。
2、離境即退稅:提前釋放現金流
2025年1月27日起,貨物報關離境后即可退稅,無需等待海外倉銷售完成,實行“離境預退稅+銷售再核算”兩階段模式。
舊政策:需等貨物在海外倉全部銷售后才能退稅,資金回籠周期長達3-6個月 。
預退稅:離境后憑報關單等材料即可退70%-90%稅款。
核算期:最晚次年4月30日前,根據實際銷售情況多退少補。
(1)預退稅(先拿到錢)
關鍵點:申報時勾選“海外倉預退”,已售和未售貨分開申報(已售按常規退稅,未售按預退稅處理,沒有區分的統一按未售處理)。
(2)核算(多退少補)
截止時間:預退稅到賬后的次年4月30日前必須完成,分三種情況:
已售但金額差異:比如預退9萬,實際應退10萬,補1萬;反之多退的要補回。
以深圳為例,2025年,走9610、9710、9810、1210這幾種報關方式,可享受陽光化最高900萬人民幣補貼。(具體以當地政策為準)
總的來說,取消備案+離境即退稅+政策補貼是國家給跨境電商的“減負組合拳”。
離境即退稅:相當于國家先借錢周轉,賣完再算總賬,緩解資金壓力
政策補貼:多維度補貼降低企業成本,但需滿足地方政策要求
圖片來源:跨境電商課堂
1、退稅方式:9810離境即退稅,采用“離境預退稅+銷售再核算”0110/9710/9610貨物在出口時,已經做了銷售確認,一次性退稅;1210綜保區入區即可退稅,但稅局在退稅,通常會要求企業實現銷售后方可退稅。
2、收匯金額:0110需要全額收匯(貨賣多少,錢收多少),9810/9710/9610/1210則可以差額收匯(錢貨可以“有零有整”)。
3、退稅單證:所有的出口退稅單證,實際上基本參照0110,唯一不同的點是,9810需提供海外倉訂倉單、租賃協議、平臺銷售數據等進行佐證;9710/9610需提供平臺訂單、物流單、支付單進行佐證;1210則是需要提供入區報關單+保稅核注清單+香港六聯單(以深圳為例)進行佐證。
4、政策補貼:以深圳為例,2025年走9610、9710、9810、1210這幾種報關方式,可享受陽光化最高900萬人民幣補貼(具體以當地政策為準);0110則沒有這類政策補貼。
(一)報關究竟以什么價格報?
因為貨還沒賣,賣家在走“9810”時的報關金額是預估的;是按你平臺上的標價(比如100美金/件),還是按你最后能拿到手的錢(比如扣除平臺抽成后,到手60美金/件)來報關?
1、如果按平臺售價報關有什么坑?
風險1:貨賣不動,得打折
比如你按100美金報關,結果貨到海外后賣不掉,最后只能降價到50美金,這時候實際賣價比報關價低,稅務局可能會問:“你為啥之前報這么高?是不是想多騙退稅?”
風險2:平臺費用沒發票,抵稅難
其次海外平臺收取的傭金、推廣費、配送費以及其他支付給KOL的錢,你是拿不到發票的,國內稅務局認不認這些費用抵稅?現在政策沒明說,搞不好最后得自己掏腰包補稅。
風險3:收的錢和報關價對不上
比如你報100美金,但平臺扣完各種費用后只打給你60美金,這40美金的差額你得解釋清楚,提前準備好證明材料,來證明你沒撒謊。
2、如果按預計收款額報關?
假設你賣貨到海外倉,報關時你估計最終能拿到手60美金(比如平臺售價100美金,扣掉傭金、廣告等剩60),你按60美金報關,會計做賬也按這個金額確認收入,但稅務局核查時會認為:貨都沒賣,你憑啥提前“打折”報關?是不是想通過低報控制公司利潤?
(二)多店鋪運營與9810模式的天然沖突!
嚴格來說,走9810模式報關時,比如你有10個店鋪,理論上需要這10家店鋪公司分別進行報關,訂單、貨物、店鋪一一對應。
舉例:
店鋪A用公司A報關,貨賣出去后,錢回到公司A賬戶,退稅也退給公司A。
但現實中沒人這么干!因為成本太高(10家公司、10次報關、10次退稅),中小賣家根本折騰不起。
大部分賣家為了省事,會把10個店鋪的貨全部匯總到一家出口公司報關,如果你用9810。你的店鋪公司和出口公司不一致,退稅的時候,你怎么解釋這些訂單歸屬的問題?
1、全球化布局需要一個境外銷售主體!
9810存在諸多局限,我國是外匯管制強國,外面的錢想進來必須要有合理的理由,不論是從收匯自由還是從合規降負角度,都需要一個香港公司作為境外的銷售主體,銜接國內外業務,合理降低稅負,實現業務閉環。
2、退稅流程復雜,企業怕“踩雷”!
傳統模式(比如0110)是貨物一出口就能按實際金額申請退稅,但9810模式下貨物是先發到海外倉,還沒賣出去,就預估收入去申請“預退稅”。企業一則擔心預估不準,年底核算時可能被稅務局追回多退的錢,甚至被懷疑騙稅;二則擔心企業賣貨到海外倉,實際售價可能受促銷、運費等影響,和預估價格不一致,稅務局后續核查時出問題。
3、實操細節“模糊”,企業不敢冒險!
國家推廣9810是想精準統計跨境電商數據,政策初衷好,但“配套沒跟上”,企業覺得政策“畫餅”成分大,預估價格像盲盒,稅局到底認不認?多店鋪運營,報關由誰報?海外倉庫存如何管?實際落地缺乏細則支持,各地執行標準不一,企業心里忐忑。
4、新政剛出,落地效果待觀察!
新政剛出,必然是邊試邊改。大部分賣家的心理都是先觀望,不想當第一批“吃螃蟹”的人,擔心硌著牙,等政策細則落地、各部門數據打通了再上車。
總的來說,國稅總局沒發細則,各地稅務局自由裁量權大。賣家如果想走9810,一定得和所屬稅局溝通,了解執行口徑,避免“一廂情愿”操作給自己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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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跨境電商財稅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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