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烏克蘭現行商標法規主要基于1993年12月23日頒布、2015年4月4日修訂的《商品和服務商標保護法》。烏克蘭“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負責管理商標事務。
2、官方語言為烏克蘭語、俄羅斯語。
3、商標專用權需要通過注冊取得。烏克蘭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但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在先使用”主張商標權。
4、烏克蘭商標由中文、英文、圖形三者組成,可以選其中的一個、兩個或三者都選擇均可以,中文在烏克蘭以圖形處理。所取名字既要朗朗上口,方便消費者記憶,又要賦予企業的一些理念。
以下這些都是可以的:
1)文字標記包括字母、數字、或字母、數字和文字的組合;
2)包含或不包含文字的圖形標記;
3)彩色圖形標記;
4)顏色或多種顏色的組合;
5)三維立體標記;
6)聲音標記等。
烏克蘭是《WIPO公約》《巴黎公約》《TRIPS協定》《商標法條約》《尼斯分類》《內羅畢條約》等國際知識產權條約的締約國,也是《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故烏克蘭商標注冊可通過“單一國注冊”或“馬德里國際注冊”的方式辦理。
商標有效期自申請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12個月內可辦理續展,寬展期為6個月(寬展要額外收費),續展有效期為10年。
商標連續3年沒有使用,可提出申請撤銷 。
1、申請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務項目
3、商標圖樣
4、委托書原件
5、如需提交優先權,需提供優先權證明文件及對應的翻譯件
烏克蘭商標注冊的流程相對簡潔高效,一般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商標搜索與評估:在正式申請之前,建議進行商標搜索以確保您的商標在烏克蘭沒有重復或相似的注冊。此外,還需要評估商標是否符合烏克蘭的注冊標準。
2、準備申請材料:提交商標注冊申請需要準備相關文件,包括商標圖樣、注冊申請表以及付費憑證等。
3、申請遞交與等待審查:遞交申請后,烏克蘭知識產權局將進行審查。審查時間一般為9個月至12個月左右。
4、注冊證書頒發:如果申請成功,您將收到烏克蘭商標注冊證書,商標正式注冊并受到保護。
(來源:Monica聊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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