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駁回的原因
(一)商標缺乏顯著性
1. 描述性商標問題:美國商標法對顯著性要求較高。如果商標是對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成分、功能、用途、產地等特點的直接描述,就可能被認為缺乏顯著性。
例如,用“Soft Pillow”(軟枕頭)作為枕頭類商品的商標,這個商標只是描述了枕頭的一個特性,消費者很難將其作為一個品牌標識來區分不同的產品來源,很容易被駁回。
2. 通用性商標問題:通用名稱不能作為商標獲得注冊。像“Computer”(電腦)這個詞是一種產品的通用名稱,不能被某一個企業獨占使用。如果企業試圖將通用名稱注冊為商標,會被商標局判定為缺乏顯著性而駁回。
(二)與在先商標沖突
1. 相同或近似商標:美國商標注冊系統會對申請商標與已注冊的商標進行比對。如果申請商標與在先商標在文字、圖形、發音或者整體印象上相同或者近似,并且使用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就很可能產生混淆,從而導致申請被駁回。
例如,已經有一個著名的運動品牌“Nike”,如果新申請的商標是“Niky”用于運動服裝和鞋類,由于兩者發音和字形近似,容易造成消費者混淆,會被駁回。
2. 跨類近似:即使商品或服務類別不完全相同,但如果存在關聯性,也可能被判定為近似。
比如,一個在餐飲服務類別已注冊的商標“McDonald's”,如果有新商標“McDonal's Kitchen”用于食品加工設備,盡管類別有所不同,但因為餐飲服務和食品加工設備密切相關,消費者可能會認為它們來自同一來源,新商標申請也可能被駁回。
(三)商標使用證據不足
1. 意圖使用商標申請:對于基于意圖使用(intent - to - use)而申請的商標,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提供足夠的商標實際使用證據,商標申請會被駁回。
例如,申請人在申請時聲稱未來會在某類產品上使用商標,但到了提交使用證據的階段,卻無法提供帶有商標的產品包裝、銷售合同、廣告宣傳等證據來證明商標已投入商業使用。
二、應對策略
(一)加強商標顯著性
1. 修改商標設計:如果商標因為缺乏顯著性被駁回,可以考慮對商標進行修改。對于描述性商標,可以添加一些獨特的元素,使其具有區別性。
例如,將“Soft Pillow”修改為“SoftPillow + 獨特的圖形元素(如一個云朵形狀的圖案)”,通過圖形元素增強商標的整體顯著性。
2. 選擇更具創意的名稱:盡量避免使用通用名稱或直接描述性的詞匯,選擇具有創意、能夠喚起消費者情感或聯想的商標名稱。
比如,不用“Fruit Juice”(果汁),可以用“SunnySip”(陽光小啜)之類更具創意的名稱來作為果汁品牌商標。
(二)解決商標沖突
1. 商標檢索與避讓:在申請商標之前,進行全面細致的商標檢索。可以利用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的官方數據庫以及專業的商標檢索工具,查找可能存在的在先商標。如果發現有沖突的商標,對申請商標進行修改,選擇與在先商標不同的文字、圖形或組合,避免混淆。
2. 協商或購買商標權:
如果發現的在先商標對自己的商業計劃非常重要,且無法通過修改商標來避讓,可以嘗試與在先商標所有人協商。
例如,通過支付一定的費用來獲得商標的授權使用,或者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購買商標所有權。
(三)完善使用證據
1. 及時收集和整理證據:對于意圖使用商標申請,在商標申請過程中就要開始規劃和收集使用證據。一旦開始使用商標,就要保留好帶有商標的產品實物、包裝、標簽、銷售發票、廣告宣傳材料(如海報、宣傳單頁、網頁廣告截圖)、運輸單據等。這些證據要能夠清晰地顯示商標、商品或服務以及使用日期等關鍵信息。
2. 按要求提交證據:按照美國商標局的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和格式要求下提交使用證據。確保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證據不符合要求而導致申請被駁回。如果對提交證據的要求不確定,可以咨詢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或律師。
(來源:Vendy聊全球知識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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