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亞馬遜新加坡站發布CPSO 針對玩具、嬰兒學步車和彈跳椅的安全問題提醒,公告如下:
圖片來源:亞馬遜新加坡站嬰兒學步車必須符合 EN 1273 或 ASTM F977
供應于新加坡的嬰兒學步車必須符合《消費者保護(消費品安全要求)條例》下的適用國際安全標準。
消費品安全辦公室(CPSO)定期進行市場后監督,以檢測供應于新加坡的普通消費品是否存在不合規情況。
最近對嬰兒學步車的監控中發現了以下不符合適用安全標準的情況:
存在可能導致窒息危險的小零件。
嬰兒學步車座位和開口的尺寸不符合要求,存在卡住的風險。
在經過臺階時容易傾倒,存在跌落危險。
停車裝置無法正常工作,即嬰兒學步車在啟動停車機制后仍可移動。
這些嬰兒學步車的供應商已被指示停止供應。
對嬰兒學步車供應商的提醒:
嬰兒學步車供應商必須確保產品符合適用的國際安全標準,如EN 1273或ASTM F977。
任何不合規的普通消費品供應商將被指示停止供應。任何未遵守CPSO指示的人將被視為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新元或被判處兩年監禁,或兩者并罰。
嬰兒彈跳椅必須符合 EN 14036 或 ASTM F2167
供應于新加坡的嬰兒搖椅必須符合《消費者保護(消費品安全要求)條例》下的適用國際安全標準。
消費品安全辦公室(CPSO)定期進行市場后監督,以檢測供應于新加坡的普通消費品是否存在不合規情況。
最近對嬰兒搖椅的監控中發現了以下不符合適用安全標準的情況:
存在可能導致窒息危險的小零件。
不安全的約束系統和缺乏鎖定機制,可能導致跌落風險。
結構上存在縫隙和開口,可能對嬰兒的手指構成卡住風險。
這些嬰兒搖椅的供應商已被指示停止供應或糾正不合規問題。
對嬰兒搖椅供應商的提醒
嬰兒搖椅供應商必須確保產品符合適用的國際安全標準,如EN 14036或ASTM F2167。
任何不合規的普通消費品供應商將被指示停止供應。任何未遵守CPSO指示的人將被視為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新元或被判處兩年監禁,或兩者并罰。
兒童玩具必須符合 ISO 8124、EN 71 或 ASTM F963
供應于新加坡的兒童玩具必須符合《消費者保護(消費品安全要求)條例》下的適用國際安全標準。
消費品安全辦公室(CPSO)定期進行市場后監督,以檢測供應于新加坡的普通消費品是否存在不合規情況。
最近對兒童玩具的監控中發現了不適當的年齡分級和不符合適用安全標準的情況:
存在可能導致窒息危險的小零件
玩具的部件容易破損,產生小零件,可能導致窒息危險或產生尖銳部分,可能造成傷害
玩具附帶或連接的繩索長度超過300毫米,可能導致纏繞窒息風險
發現玩具中小型高功率磁鐵易于脫落,存在吞咽風險,可能對內臟造成嚴重損害
缺乏警告標簽,未提醒消費者有關玩具的風險(如窒息危險、纏繞風險)
玩具的塑料包裝材料過薄,存在窒息風險
這些兒童玩具的供應商已被指示停止供應。
對兒童玩具供應商的提醒
兒童玩具供應商必須確保產品符合適用的國際安全標準,如ISO 8124、EN 71或ASTM F963,并根據適當的年齡分級進行分類。
兒童玩具供應商還必須確保向消費者提供適當的年齡分級、安全說明和警告。對于在線供應商,此類信息應在在線列表中提供。
任何不合規的普通消費品供應商將被指示停止供應。任何未遵守CPSO指示的人將被視為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新元或被判處兩年監禁,或兩者并罰。
(來源:跨境白武士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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