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應對一次性塑料產品帶來的環境挑戰,德國聯邦環境署(UBA)推出了德國一次性塑料基金平臺 (DIVID),并要求賣家進行注冊合規。
自2025年1月1日起,德國的一項法規(一次性塑料商品生產者責任延伸)將影響賣家在亞馬遜德國站(amazon.de 商城)出售的包含一次性塑料的商品。
“一次性塑料”商品是指滿足以下兩個標準的商品:
1.全部或部分由塑料制成;
2.不是為了在其生命周期內經歷多個商品周期而設計、開發和銷售的商品,即該商品不會退還給制造商或分銷商重新灌裝,也不會重新用于其原本的制造用途。
覆蓋范圍內的商品具體包括:
1.食品容器,即用于食品且滿足以下條件的容器,如用于以下食品商品的盒子(帶或不帶蓋子):旨在直接食用,無論是現場食用還是外帶;通常從容器中直接食用;無需進一步準備如烹飪、煮沸或加熱即可食用。但含有食物的飲料容器、飲料杯、盤子、小包和鋁箔包裝不屬于此類食品容器;
2.包裝袋和薄膜包裝,由柔性材料(如包裝紙)制成的袋子和薄膜包裝:旨在直接從袋子或薄膜包裝中食用;無需進一步準備;
3.容量不超過3升的飲料容器:用于盛放液體的容器,例如帶或不帶外包裝的飲料瓶、復合飲料容器(包括其封口和蓋子),但帶塑料蓋或蓋子的玻璃或金屬飲料容器不屬于此類飲料容器;
4.飲料杯:包括其蓋子和封口;
5.輕型塑料購物袋:即壁厚小于50微米的塑料購物袋,無論是否帶有手柄,在商品或產品銷售點提供給消費者使用;
6.濕巾:即用于身體護理和家庭護理的濕紙巾,但為專業用途而構思、設計并投放市場的濕巾(例如醫療或保健濕巾)不符合個人護理或家庭使用的標準,不被視為在此范圍內;
7.氣球:不包括用于工業或商業用途且不向消費者提供的氣球;
8.帶濾嘴的煙草制品:包括帶濾嘴的煙草制品與煙草制品結合使用的過濾器;
9.自2026年1月1日起,《爆炸物法》第3條第1款第4款所指的煙花也將出現在一次性塑料產品清單中。
而垃圾袋、早餐袋或保鮮袋不屬于法規規定的“手提袋”;ewkfondsg 附件1中的第5條不屬于此法規的范圍。
在德國售賣以上一次性塑料產品的賣家需要注冊此法規。并不是所有售賣塑料產品的客戶都需要注冊。例如,可以重復利用的塑料水杯,塑料制品的收納盒都是不需要注冊的。
二、需要做些什么?
第1步:如果您是在德國注冊公司的生產者,請通過德國環境局的一次性塑料基金平臺(DIVID) 在每個一次性塑料分類中注冊您的所有品牌,以獲取注冊號。
如果您直運或轉售一次性塑料商品,請向您的上游供應商索取注冊號;第2步:在合規門戶中提交注冊號(在門戶于 2024 年第3季度至第4季度上線后,我們會通知您)第3步-自 2025 年起,請向 DIVID 報告您每年在德國銷售的一次性塑料商品的類型和數量,并支付相應的稅費(生態款項)。
建議賣家盡早注冊,以確保當合規門戶在2024年第3季度至第4季度上線接受一次性塑料商品申報時,可以向亞馬遜證明合規。
如果賣家想繼續在 Amazon.de 商城銷售包含一次性塑料的商品,需要遵守生產者責任延伸要求,并且在2025年1月1日之前向亞馬遜提交注冊號,否則亞馬遜將停售不合規商品。
(來源:Vendy聊全球知識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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