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5 08:21
商務部消息,加共體秘書處近期發表聲明稱,在2012年12月中旬召開的第35屆加共體貿易和經濟發展委員會會議上,成員國一致通過了加共體質量標準組織(CROSQ)提出的煙草零售包裝標示地區新標準。這是加共體國家為履行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以下簡稱煙控公約)第十一款所載義務采取的重要步驟。
聲明表示,加共體大部分成員國均簽署了已于2005年生效的煙控公約。該公約第十一款要求,締約國在簽署公約后的三年內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煙草包裝標示符合煙控公約秘書處制定的指南。此外,該公約還提出了其它要求,如在煙草包裝的各個側面印制健康警示,警示標識(可以是圖片或圖形符號)須在明顯位置且須覆蓋不少于30%的顯示面積。
加共體此次推出的新標準涉及了煙草包裝上的商標、文字、標識等,對在包裝上印制生產商/進口商/銷售商名稱、生產批次/日期/保質期、成份含量、健康警示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加共體秘書處聲明表示,加共體成員國所有的制造商、進口商、零售商,以及在加共體成員國內從事煙草產品生產或貿易的其它實體,必須遵守這一新的地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