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見的貿易方式有一般貿易和加工貿易兩種。
如果按照出口額來計算的話,兩者各占半壁江山。一般國內的中小企業普遍都是一般貿易,一般貿易按照操作方式又分為自營出口和代理出口。
一、自營出口和代理出口
自營出口
自營出口就是出口賣家自行處理出口的相關手續。
擁有進出口權的A公司接到了國外客戶的訂單后,將A公司作為經營單位報關。退稅由A公司自行申請,外匯收至A公司的賬戶。
A公司可以通過本公司雇用的報關員報關,也可通過報關行代理報關。通過報關行代理報關稱為“委托報關”,與代理出口或自營出口沒有必然聯系。
代理出口
代理出口就是出口賣家委托其他企業處理出口的相關手續。
代理出口關系可以理解為,A公司與B公司前有“代理出口貨物合同”。A公司接到訂單后,以B公司作為經營單位報關出口,外匯由B公司收取后支付至A公司,退稅由A公司申請。A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續費至B公司。這種嚴格的代理出口在實際操作中其實也不常見。
最常見的是類似三方貿易的代理出口模式。
A公司接到國外客戶C的訂單后,A公司把貨物內銷賣至B公司,B公司再把貨物出口賣給C客戶。以B公司作為經營單位報關,外匯收至B公司的賬戶,退稅由B公司申請。A公司不支付手續費至B公司,買賣加上退稅所產生的差額則為B公司的利潤。
這個過程中,B公司代理A公司出口,由于B公司支付給A公司的貨款包含退稅,所以一般A公司收到的貨款會比B公司收到的外匯結匯后的貨款要多。
同樣,代理出口即可通過代理公司的報關員報關,也可通過第三方報關行代理報關。
二、出口操作方式的選擇原則
對于每一個原料構成和成品退稅率不同的訂單,都有一個成本最低的出口方式。
選擇成本最低的出口方式要遵循兩個基本原則:先決定貿易方式,再根據貿易方式決定具體的操作手法。
決定貿易方式
最常見的就是在一般貿易和加工貿易之間進行選擇,大致的選擇原則如下圖。
選擇操作手法
如果已經決定用一般貿易的方式出口,那我們還需要選擇具體使用自營還是代理的操作手法。
如果你是一家剛剛開始做外貿的公司,沒有很多經驗的話,最好是與進出口公司或者外貿公司合作代理出口,自己專注于外銷,把出口手續外包。等到自己經驗成熟之后,再在公司內部設專人處理關務、稅務,轉向自營出口。
對于普通的出口廠商來說,如果出口訂單都比較相似而且出口手續相對來說比較簡單,那你只需要一名關務人員(報關員)負責報關與商檢,一名船務人員(或由外銷員兼任)負責物流與清關文件的辦理,一名財務人員(可兼任其他財務工作)負責處理會計上的“免抵退”與外匯問題。
除此之外,進出口公司由于業務集中經驗也比較豐富,他們能提供的服務效果肯定要比這幾名員工的效果好。極端情況下,如果遇到經驗不足員工出現失誤的話,損失可能抵得上進出口公司一年的手續費。而且進出口公司能墊付退稅,有利于減輕公司的財務壓力。
基于此,從代理出口到自營出口是企業壯大的必經之路,但轉型的過程中應多方權衡,穩步推進。
(來源:網易外貿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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