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緬甸政府允許每個公民進口一輛汽車,此舉導致緬甸國內汽車猛增,交通擁堵加劇。新年伊始,緬甸政府實施新規,要求每輛銷售的進口汽車配有相應的停車位,否則將不得出售,旨在緩解交通擁堵的局面。
雨果網從《緬甸時報》1月2日的報道中了解到:仰光的汽車比以前多了很多,不過停車位卻越來越少,這導致道路交通擁堵加劇。
為了減少車輛過多引起的混亂局面,自2015年1月起,緬甸的各家汽車進口商必須證明自己銷售的每輛車配有一個相應的停車位。該項新規定引起了很多人的疑問:這樣的政策是否實際奏效?
緬甸商務部汽車進口監管委員會于12月18號公布該項新規定,這意味著仰光地區的民眾如果想要進口汽車必須獲得當地官員的推薦信,推薦信必須承諾進口的汽車有停車位才行。
這項新規定招致了許多批評。很多人認為這一新規定會導致民眾為了獲得推薦信等批準文件而不得不支付更多費用,為官員權力尋租和腐敗埋下禍根。與此同時,也有另外一些人稱現在談論這項新規定是否實際奏效還為時尚早。
此舉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了仰光交通擁堵的問題,在改善交通狀況的同時允許汽車進口進來。
2012年的時候,仰光采取的政策是允許每個公民都可以進口一輛車,這一政策導致仰光道路上的車流量暴增。有些人甚至利用該項規定,把這種權利轉售給大型的汽車進口商并從中獲利。
汽車數量猛增的同時,停車庫和停車場所卻沒有相應增加,這導致很多車輛不得不停在路邊,導致街上的交通變得非常擁堵。
頻繁的交通擁堵讓人們對改變汽車進口政策的可行性議論紛紛。盡管此前緬甸商務部官員信誓旦旦保證政策不會改變,但現實是一直在變。
對于新政策是否有效眾說紛紜,觀點不一。不過持懷疑的態度居多。緬甸汽車貿易協會甚至提出應該把限定每人進口一部汽車改為每個家庭限購一部汽車,這樣可以減緩汽車進口,從而緩解交通擁堵的局面。
目前該項新規才剛公布幾天,是否能達到預期效果還有待時間考驗,或許幾個月后就能知道效果如何。(編譯/雨果網 林權升 譯審 吳以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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