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要求進口完全通過信用證付款的國家又多了一個,那就是埃及。
2月14日埃及央行宣布,從3月份起,埃及進口商僅可使用信用證進口商品,并指示銀行停止處理出口商托收單據。甚至已有埃及客戶要求正在出貨的訂單,提單日期改到2月12日之前,要不然需要船公司出證明文件。
此前我們熟知的“信用證進口大國”還包括孟加拉、巴基斯坦、阿爾及利亞、尼日利亞等。
孟加拉今年倒是放寬了限制,2月8日最新消息,孟國會會議原則上批準了新的《進口政策條例(2021-24)》。該條例規定,孟零售商人進口不超過50萬美元的商品,將可以免予開具信用證,按照合同和電匯匯款方式結算。將此前的上限一口氣提高了30萬美元。
選個好的開證行,不如選個好的買家。
提到信用證,大部分外貿人會本能產生反感,這是因為感覺其中彎彎繞特別多,不符點還要扣錢,到最后可別賺的不如扣的多。
其實信用證“理論上”是一種比較安全的支付方式,考評的是銀行信用,是獨立于合同之外的單獨的單據買賣,與實際貨物無關,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單據與信用證規定的相符,開證行就必須對受益人兌現付款承諾。
所以對于發達國家、知名銀行開出的信用證,安全性還是較高的。
但對于發展中國家(比如非洲和南美、東南亞等)的買家來說,找一家知名銀行開證就會比較麻煩。這些不發達國家的買家很難從知名銀行開到信用證,即使能開到付出的代價也很高。如果碰到比較“垃圾”的銀行,那么開出的信用證自然風險很高。
接次發達市場的訂單,更建議去考評買家本身的信用水平。
打個比方,當我們出口商的相符單據提交到開證行以后,買家要求開證行付款,開證行沒有理由不付的,畢竟付的不是開證行的錢,是買家的錢;
當我們出口商提交的單據有不符點的時候,如果這些單據對于買家來說清關沒有問題,而他又特別需要你的貨物,一般來說買家也會選擇要求開證行付款,這個時候不管你有多少不符點,開證行才不管,畢竟要付出去的錢跟他沒有一毛錢關系,他只是個中介而已,所有的風險跟他無關。
這兩種情況都是比較好的。如果反過來,提交到開證行的單據沒有不符點,買家不想要你的貨了,這個時候開證行可能會配合買家,不付款。
然后買家會告訴你:我已經跟開證行說了付款,你等著吧,或者我已經向開證行下達過付款指令了,至于為什么不付,我也不知道啊。
拖到最后,出口商崩潰,退貨或者棄貨。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說一千道一萬,選個好的開證行,不如選個好的買家。
警惕違規操作
另外要特別提醒大家的是,對于一些商業信用較差的國家,當地部分銀行信用真是一塌糊涂,各種違規操作:
放不放款是買家說了算;
銀行與買家串通,在沒有不符點的即期信用證交單情況下,拖延付款時間,或在客戶沒有辦理付款手續的情況下放單;
客戶提貨或看貨后向出口商提出質量索賠,被迫出口商降價,導致經濟損失。
所以在接信用證訂單時,務必注意以下幾點:
01
調查開證行及客戶的信譽度。
比如我國駐孟加拉大使館曾經多次發布《孟加拉商業銀行被投訴情況統計表》,整理當地的“黑名單”銀行,提示企業注意風險。我們出口商必要時也可以對客戶采取資信調查、背景調查等防護措施。如果開證行信用較差,可要求信用度好的知名銀行對信用證保兌。
圖片取自焦點視界
02
對于信用證中的“軟條款”。
出口商能辦到的要盡早處理,不能辦到的,務必要通知開證申請人及時修改。對于自己無法把握的可能性,而且不能承受該結果的,斷然拒絕,絕不能糾結。警惕“軟條款陷阱”。
03
做好信用證的審證工作,保證沒有不符點。
如發現不符點,交貨之前必須改證,尤其是交貨期,使之符合信用證的規定,即使客戶提出接受不符點交單,也不能接受,堅持改證后發貨。
04
嚴格按照信用證要求制單
加強制單水平,按照信用證要求制單,出口時,切記保證單證一致。
05
檢查信用證的有效性
檢查信用證的付款保證是否有效,是否可撤銷,信用證是否生效,信用證密押等;
檢查信用證的付款時間是否與有關合同規定相一致;
檢查信用證的通知方式是否安全、可靠;
檢查信用證規定的文件能否提供或及時提供。
06
給發貨、交單留出充足的時間。
(來源:麥可談跨境)
以上內容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雨果跨境立場!本文經原作者授權轉載,轉載需經原作者授權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