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0 16:03
隨著大家對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越來越高,近年來因為音樂版權而導致的侵權糾紛并不少見,很多的原創音樂人也將其作品或獨家授權給特定傳媒或者版權公司,使得許多樂迷只能付費下載或購買其產品欣賞。
但是由于高額的版權費用,在收取版權費用時沒有相對規范或具代表性的定價,使得相關公司在與版權方協商時,出現參差不一的情況,有的可能需要幾萬元,有的可能需要幾十萬元的版權費用,從而也會引發雙方無法談攏的情況,導致最終侵權的發生。好了,閑話不多說。今天要給介紹的這個案子就是關于說唱歌手 Mac Miller 麥克·米勒,是繼9月和10月發案之后再度被GBC代理發案,法院于12月14日已簽署TRO,案件號:21-cv-6481。所以大家應隨時排查自己店鋪,避免不知不覺中就被列入涉嫌侵權行列,否則一不小心就一年到頭白忙活,尤其注意這種頻繁發案的。
案件基本信息:
立案時間:2021/12/03
案件號:21-cv-6481
原告品牌:Mac Miller 麥克·米勒
品牌方:Malcolm McCormick Revocable Trust
律所:GBC
品牌介紹:
麥克·米勒(Mac Miller,1992年1月19日—2018年9月7日),出生于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匹茲堡,美國猶太裔說唱歌手、音樂制作人。
Mac Miller商標信息:
(以上圖片來自美國專利網)
跨境侵權產品實例:
(圖片來源于亞馬遜平臺)
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內容,感謝您的閱讀。
(來源:麥小天談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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