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交通運輸部于近日聯合發布《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關于減免港口建設費和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的公告》。
公告指出,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動企業復工復產,促進外貿穩定發展,自2020年3月1日零時起至2020年6月30日24時止,免征進出口貨物,即出口國外和國外進口貨物的港口建設費;減半征收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