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01-10 18:54
新年伊始,跨境電商企業迎來重大利好消息:國家出臺跨境電商退免稅政策,從事跨境電商的企業可享受退稅了。
雨果網從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昨日聯合發布的《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獲悉,《通知》規定從2014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可適用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政策。
《通知》對相關概念做了界定。其中,適用退(免)稅、免稅政策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是指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臺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以及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不適用《通知》規定的退(免)稅、免稅政策,可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電子商務出口是近年外貿發展的新方式。研究此方面的財稅專家表示:“很多電子商務企業從事小額對外貿易活動,通過快遞、郵件等方式運送貨物,出口數量較多但金額較小。過去,這部分電子商務企業由于無法提供報關單等材料,無法享受國家的出口退稅政策。”
上述專家表示,該政策意味著困擾我國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已久的出口退稅制度“瓶頸”已被突破,此項政策將大大降低相關企業的成本,進一步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同時對于促進外貿企業轉型升級也將帶來利好效應。
商務部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約1.6萬億元,2012年達到約2萬億元。2012年我國外貿增速為6.2%,而跨境電子商務貿易規模同比增速超過25%。專家預計,2013年我國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規模會繼續擴大,同比增速將達到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