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眾所周知,增值稅是針對消費行為征收的一種稅。雖然該稅種來源于公司的銷售額,但實際上增值稅是由消費者支付的,而非貿易商或者生產商。
歐盟出臺新政策,要求公司依據消費者所在地扣除增值稅,而非公司所在地。這意味著不同地方的消費者在購買蘋果產品時必須支付不同價格, 因為彼此的增值稅不一樣。
雨果網從《福布斯》1月10日的報道中了解到:蘋果公司在郵件中告訴開發者:蘋果公司將在歐盟和加拿大市場提高“蘋果應用”商店的價格。
蘋果公司表示:“蘋果公司的應用在歐盟、加拿大和挪威將會提價,在冰島將會降價,而在俄羅斯,價格則會有所調整。這些價格調整是依據增值稅率及貨幣匯率做出的。
對于何時提價,蘋果公司并沒有給出具體的時間,只說在“36小時之內。”
蘋果公司的此次調價很可能與歐盟的新政策有關,新政策要求公司依據消費者所在地扣除增值稅,而非公司所在地。蘋果公司的歐洲總部位于稅率非常低的盧森堡,這實際上增加了很多用戶的增值稅負擔。迄今為止,增加的部分是以犧牲掉應用開發者利潤的代價換來的,而沒有讓消費者承擔,但這種情況可能很快就會改變。
歐盟的新政策于2015年1月1日生效,實際是這樣的:對于“遠程銷售“的物品,增值稅稅率(及其他關稅稅率,覆蓋商品包括煙草和酒精等)以消費者所在地為基準征收。因此,如果盧森堡的增值稅稅率為15%,英國為20%,瑞典為25%,則設在盧森堡的公司將會收取盧森堡客戶15%的增值稅,英國客戶20%的增值稅,瑞典客戶25%的增值稅。
事實上,大家也都是這樣做的。但是,這并不適用于以電子手段交付的商品,如應用程序、電子書等。所以,也就毫不奇怪為什么蘋果公司以盧森堡為注冊地來銷售其軟件和應用,亞馬遜的情況也一樣。現在,新政策要求網上交付的商品也采用相同的方式,即以消費者所在地為基準來征收增值稅。
新政策意味著不同國家的消費者將承擔不同的增值稅稅率,也就是說,消費者承擔的稅負更加重了。這就說明,增值稅的最終承擔者是消費者。
根據彈性需求,調價肯定會影響產品的銷量,進而影響到公司的總收入(或者凈利潤)。消費者要么愿意承擔更高的價格,要么不買,反正這也不是必需品。總的來說,消費者才是增值稅的最終承擔者。(編譯/雨果網 唐小玉)
輕松掌握跨境電商與外貿資訊,請下載【雨果網】APP或關注微信號【cifnews】